百度快照诽谤的文章 当事人索赔15万元

时间:2007-11-16 18:17:59 来源:新闻晨报 广告:亚洲交友中心

无意中用百度搜索自己的名字,居然搜出数篇诽谤文章,而且均能通过百度快照显示。为此,当事人陈某将百度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15万元。昨天,静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名誉侵权案。

  陈某是上海某企业总公司董事长。去年12月,他以自己的名字作为关键词在百度上搜索,结果竟查出了数篇诽谤他的文章,其中不乏“奸商”、“跨国大骗子”等字眼。陈某遂联系百度,要求立即删除诽谤网页。可是网页删除后没多久,只要点击搜索结果的“百度快照”,文章就会一字不差地显示出来。对此,陈某认为百度将不实信息以“百度快照”的形式大量复制并传播,成为诽谤性文章扩散的主要渠道,要求百度赔礼道歉,保证相关诽谤信息不再出现,并赔偿经济损失费10万元,精神损失费5万元。

  百度公司辩称,百度快照是服务器对搜索结果网页的缓存,内容会根据结果页面变化而变化,搜索和存储页面的过程全部由计算机完成。除了百度以外,其他多家知名搜索引擎均能提供该服务。接到陈某反映的情况后,公司已经将有关页面删除,因此不应承担名誉侵权责任。

  昨日庭审结束后,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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